3月31日,青川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对辖区内多家货运企业、货运源头装载企业开展源头检查工作。
检查中,主要对货运企业、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驾驶员培训、车辆管理、载货车辆出场(站)登记、过磅清单、安全生产、出场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台账资料收集等工作进行了督促和检查。
同时,联合执法人员与货运企业现场签订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告知书》,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相关管理制度要齐全,工作台账要完整,车辆出入场登记要详细,所有货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站)。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检查车辆28台次,签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告知书》16份。下一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货运企业、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执法巡查力度,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