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gyzw_jtj 时间: 2021-09-24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改完善<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计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运便〔2021〕48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县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驾驶员记分实施工作,并定期将计分结果抄告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事务)中心,作为道路运输营运企业和驾驶员考核评价的依据。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