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本)》印发你们,请根据本预案及时完善本单位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切实做好防范公路运输灾害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全市公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9日
广元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恢复公路通行,保障普通公路安全畅通,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办公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广元市内因自然灾害、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普通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毁而出现公路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等需由交通运输局直接参与指挥协调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或经交通运输厅、市人民政府授权,由交通运输局参与组织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到组织落实、预案落实、经费落实、人员物资(机具设备)落实。
(二)迅速抢通保通。灾情发生后,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简便的程序、最快捷的方式,实施抢通保通工作。
(三)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发生灾情后,本着“先人后物”、“先干线后支线”、“先通后畅”和尽量减少损失、缩短阻车时间的原则进行抢修。
(四)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突发事件公路保通责任,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切实做好我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在启动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市交通运输公路突发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公路运输应急工作。指挥长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等单位领导及局机关所有科室负责人组成。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一)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令;
2.统筹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工作;
3.做好公路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4.协助做好道路运输战备的运力保障等相关事务工作;
5.指导和督促县区公路养护段(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事务)中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队伍、机械设备及物资、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6.承办市交通运输公路突发事件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公路运输突发事件灾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贯彻落实有关部门的指示,组织协调辖区预防保通工作;
3.研究和确定辖区内公路运输防灾抢险的工作重点,制定预案,全面部署预防工作;
4.组织调度应急人力、物资和设备,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组织突发事件抢通保通应急演练,实施应急抢险工作。
县区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预防与应急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五、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大公路养护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组织对全市国省干线(特别是国道212线、国道108线、国道542线、国道543线、国道347线)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及时排除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排专人定期监测;对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路段及时组织勘察和治理,抓好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四、五类桥梁严格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管理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33号)文件落实交通管制等措施,对施工路段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设置规范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保证车辆通行条件。
(二)加大道路运输指导督促力度,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营运车辆管理、汽车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责任等工作,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对超长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等车辆的管控,做到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整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应急准备到位。
(三)强化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全市各级公路部门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有关灾害信息和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传达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灾情发生后实行及时上报(报告内容:发生时间、地点、监管单位;发生经过、伤亡人数、灾害情况)并处理,确保信息及时、畅通、准确。同时加强道路巡查,对突发性事故要及时有效的处理,做好道路疏通工作及现场交通秩序。
(四)应急物资、人员准备到位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灾害分布范围,有重点、有计划的储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数据库,明确物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并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调得出、用得上;同时,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保障队伍,建立健全先期处治队伍、后续处治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积极筹措本辖区公路抢修和恢复所需资金。
在严格落实公路应急抢险“七不抢”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作用,力争做到随断随抢,力保阻车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建立联动机制,施工队伍就是抢险队伍,掌握施工单位机械设备、人员的基本情况,确保灾情发生后能迅速投入抢险。
六、应急响应
(一)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一旦灾情发生,现场巡查人员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带班领导,各级单位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根据当地政府应急预案的要求和灾情的需要,上报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
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断道或严重堵塞,各县区公路养护段(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四川省公路阻断信息报送系统”,将断道发生处的路线编号、桩号、地名、断道开始时间、阻断原因、目前状况描述、绕行路线、采取的抢险措施、预计恢复交通时间、现场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情况立即填写《公路阻断信息报告单》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同时采用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发短信等方式告知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并及时更新上报抢险及通车情况信息,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信息技术科负责将断道信息上报厅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并将审核后路况信息发布到led情报板、e交通出行服务小程序等相关平台。
受影响路段的客运线路,要通知运输企业及时做好绕行线路方案,坚决执行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及重大地灾预警信息时车辆停班停运制度。
本领域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到达现场指导事故发生部门和现场人员开展抢险自救,并做出判断,如需外部救助,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立即报告上级部门或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冷静思考并落实应急响应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请示扩大应急,应急指挥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当地急管理部门发出请求支援的信息,并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员,确保救援道路和应急路线通畅。
出现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造成大量旅客滞留,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对措施和保障计划。并根据滞留旅客流向做好运力计划,调度应急车辆迅速疏散滞留旅客。如因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运送滞留旅客时,安排车站开辟临时候车室,及时向旅客通报气象、路况、交通等动态信息,对旅客做好安抚和告知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适时进行转送或办理退票。同时劝导旅客就近疏散或投靠附近亲朋好友。尚未购买车票的旅客避开高峰,理性选择时间出行,共同创造良好的运输秩序。
(二)建立有序的应急响应流程。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市、县交通公路养护部门负责人根据灾情,亲自或者委派有关负责人深入现场,迅速组织人员、机具设备、救灾物资,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尽快抢通道路,保障畅通。抢险工作结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后期监控工作。同时加强公路灾毁信息收集,将灾毁和抢通信息一同录入“普通公路灾毁信息调查审核信息系统(蜀路通)”同步上报部“公路灾毁信息系统”。
七、后期处置
(一)灾后处置。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事发地责任部门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恢复交通畅通、清理现场等工作。
(二)调查和总结。对抢险组织工作进行总结,并对灾害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八、其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则上三年修订一次,期间如发生人事变动,由接任履行前任职责,此前有关要求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