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凯发一触即发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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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将《广元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31日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域环境污染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市辖区通航水域内的水上运输事故。

1.4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政府对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及时有效组织社会资源,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凯发一触即发的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急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反应实行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根据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区域、性质、等级及实施救助所需投入的力量,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3)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水上运输事故的可能。水上运输事故发生后,及时对水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防应并重,确保救助。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4)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人命。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建立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设立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公室。

2.1局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安监科科长、运输科科长、建管科科长、法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规划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审批科科长、科技信息化科科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主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主要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应急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办法;负责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管理;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全市水上运输事故;编制全市水上交通应急资金预算;审定市级水上交通应急演练;指导县区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相邻地、市建立水上交通应急合作、联动机制;承办市政府安办、省交通运输厅安办交办的相关工作。

2.2局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

成  员:安监科科长、运输科科长、建管科科长、法规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规划科科长、人事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行政审批科科长、科技信息化科科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任务:

在局水上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水上交通应急运转、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编制市级水上交通应急物资配备方案,并按照审定的方案落实应急物资的配备。编制并组织市级水上交通应急演练。负责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整理和归档。负责监督检查县区水上应急机构的相关工作。发生重特大水上突发事件时,在市政府安办的指令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直属各单位职责分工

市执法支队:按照事故等级负责和参与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港航中心:指导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船舶技术鉴定。

市指挥中心:负责市水上交通应急办公室的值班工作,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接警。

2.4水上运输事故应急值班工作职责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换班时间应履行交班手续;认真履行职责,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及处置的情况详细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向局应急办领导反馈上级或下级应急机构的相关信息;抽查了解各县区水上交通应急机构的值班情况,认真作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应及时将值班记录移交给接班人员,并介绍和说明相关情况。如遇重特大事件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到班,当值人员在办理正常的交班事宜后,交班人员应延迟2小时离开值班室,协助当值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水上运输事故响应及处置

3.1接警

值班人员当接到水上运输事故报警时,应用最简单的语言向报案人问清事件的发生地、时间、事件的类别,并留下报案人的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联系方式,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3.3情况核实

值班人员应立即与事件发生地的交通运输部门或船舶公司等相关单位联系,确认事件的真伪,险情得到确认后,按所对应的险情类别处置程序进行响应。经核实为误报警的,应予以解除。

3.4水上交通事故类应急响应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处置流程图(见1—1)

3.4.1值班人员的响应:

(1)了解事故概况

当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与事故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全面了解将事故发生地点(水域及地名)、船舶基本技术情况(总吨、总长、功率、持证情况),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行的起讫点,船员持证情况、装载情况、初步原因、损失初步情况(货损及人员死亡、失踪数)、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动态及所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注:事故船舶是危险品船时,还应增加了解以下信息:

有关船舶及人员资料、水文气象资料、救助要求、船员和旅客数量及受到伤害的人数和程度、船上的医疗能力和需要的医疗救助、可能造成的水域污染程度,船舶消防控制图和施救等情况。

(2)事故等级确认与报告

值班人员应依据《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见1—2)或《险情分级标准》(见1—3)初步确认事故等级,凡发生重大险情等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或重大节日期间发生死亡和经济损失达到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事件,值班人员应作好相应记录,应立即报告局应急办主任。当事故为较大及以上或严重危及人命安全的事故险情和船舶造成重大水域污染险情时,由局应急办主任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按照规定上报市政府安办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办。

(3)上报文字材料。

起草《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快报》(见1—4),如果事故船舶是危险品运输船舶,应填写《水路危险品运输船险情报告表》(见1—5)起草完毕后,待局应急办主任审定后传真报省交通运输厅安办(传真:028-),市政府安办(传真:0839-)。

(4)值班人员随时与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运输保持联系,掌握事故损失情况及搜救情况,还应进一步核实以下内容:

①事故造成的损失、危急程度、发展趋势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②事发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力量的基本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③当地可用于应急处置的船舶设备、器材、物资等情况。

④通往事发现场的陆上、水上交通的通行能力及码头、装卸场地情况。

⑤事发水域的水深、流速、透明度、底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5)事故船舶是危险品船的,还应进一步核实以下内容:

①货物的正确技术名称和品名。

②一个或多个联合国编号。

③一种或多种imo危险性类别。

④货物生产厂家名称,或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

⑤包件的类型,包括识别标记。具体说明是可移动罐柜还是罐车,是车辆还是集装箱,或是其他装有包件的运输组件,包括运输组件的正式注册标记及所分配的编号。

⑥货物的估计数量和大概的状况。

⑦所失落的货物是在漂浮,还是已经沉没。

⑧失落是否仍在继续。

⑨失落货物的原因。

(6)不足、损坏、缺陷或其他限制的概要情况及事故所涉及的,或参与救助的其他船舶的概要情况。

(7)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领导反馈事件动态和上级或下级应急机构的相关信息。

3.5.2、局应急办的响应:

接到值班人员的报告后,局应急办主任应立即赶到局应急值班室,围绕事故开展工作。

(1)对事故的评估

评估主要内容:

①船舶自救、互救的可行性及效果、自然条件对救助的影响、可以调用的救助力量,投入后可能取得的效果;

②采用船舶并靠转运人员和利用救生艇、筏转运人员的可行性和存在的问题;

③船舶出浅、抢滩的可行性和方法、船舶沉没的可能性和时间、救助落水人员的措施的可行性;

④事故险情对通航环境的影响,确定是否进行交通管制;

⑤调派相应救助力量的可能性;

⑥必要时召集有关专家进行评估。

⑦确定预案启动级别,并通知有关人员就位。

注:当事故船舶是危险品船时,还应进行以下评估:

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类别及其溢漏、火灾险情影响的范围和敏感地区、对搜救的影响。

②险情船舶救助拖带的可能性和时间。

③险情船舶可能对辖区水域造成的危害程度。

④可调用的搜救力量,投入后可能取得的效果。

⑤是否需要专家组进行紧急会诊。

⑥是否需要国家专业救助队伍的支持。

⑦船舶应急预案的启动级别,确定应急行动参与者及其承担的任务、提供的救助资源、救助方法和使用的通信线路。

(2)赶赴事故现场和加强值班工作

凡未达到较大以上事故等级的事故,由局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和加强值班工作;当事故核实为较大以上事故时,应由局领导带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并安排1位应急办副主任加强值班工作。

(3)落实赴现场的人员,赴现场的人员应是相关方面专业技能骨干,并应作好相应准备,带上现场必要的设备及相关文书。

(4)局财务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落实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工作的展开。

(5)局办公室立即作好车辆准备工作,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6)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两人24小时值班。

3.5.3、现场工作组的主要工作

(1)进一步了解事故技术调查组的组成情况及其工作进展,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领导和应急办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核实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船舶的基本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操作人员的适任状况、事故的损失情况;

(3)指导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对事故的技术调查工作;

(4)当由省、市政府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时,应积极协助调查工作;当参与市政府的技术调查组工作时,应积极主动展开相关的勘查、取证、分析工作,起草调查报告。

1-1水上交通事故处置流程图

1-2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标准

水上交通事故按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水域环境污染情况等要素,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0吨以上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500吨以上10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00吨以上5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或者船舶溢油1吨以上100吨以下致水域污染的,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小事故,指未达到一般事故等级的事故。

1-3险情分级

一、特大险情信息(ⅰ级)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水上运输事故和危险品运输事故;

(二)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运输事故;

(三)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人员生命或水域环境安全的水上运输事故;

(四)单船10000吨以上民用运输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水域环境、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运输事故;

(五)造成重要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各通航江河干线因非管制因素发生断航24小时以上;

(六)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水上运输事故。

二、重大险情信息(ⅱ级)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运输事故和危险品运输事故;

(二)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运输事故;

(三3)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水域环境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运输事故;

(四)造成重要港口严重损坏,各通航江河干线重要航道因非管制因素发生断航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无)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水上运输事故。

三、较大险情信息(ⅲ级)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运输事故和危险品运输事故;

(二)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运输事故;

(三)5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水域环境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运输事故;

(四)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上运输事故。

四、一般险情信息(ⅳ级)

(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水上运输和危险品运输事故;

(二)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运输事故;

(三)5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水域环境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运输事故;

(四)其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水上运输事故。

1—4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快报

第xx期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xxxx 月xx日

据xxx交通运输局报告,xxxx 月xx日xx时,xx市xx县xx镇xx所有的“xx”船(主机功率xx千瓦、船舶xx总吨),船舶在xx江(河)xx段发生xx事故,xx人生还,xx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有哪些领导以及政府哪些部门赶赴了事故现场,事故搜救情况怎样,事故初步原因等情况。

                            

a—5 水路危险品运输船险情报告表

编号:【     】    期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接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遇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发话单位

发话人

联系电话


受话单位

受话人

联系电话


遇险水域

险情等级

距岸距离


遇险地点

遇险性质

报警方式


船名

呼号

国籍

船籍港

imo编码

船舶种类

总吨

功率

载重吨/额定载客

船长

船宽

船龄

吃水(前/后)

船员人数

始发港

目的港

货物名称/载货重量

载客人数

船舶所有人

船舶所有人性质




险情概况:


遇险船艇

遇险人数

获救人数

伤病人数

死亡人数

失踪人数




风力

风向

海面状况

能见度

气温

水温



采取搜救措施情况:


协调船舶/获救人数

协调飞机/获救人数

自救


海事

救捞

军队

社会

渔船

过往船舶

海事

救捞

军队

社会


港内

港外

港内

港外


艘数/架次


获救人数


险情上报情况


领导指示:


4 附则

4.1  名词术语与说明

(1)水上交通事故是指按照《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第二条第二款“本办法所称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水域环境污染损害的意外事件。”对“水上交通事故”进行定性。

(2)本预案中所指“水上”包括广元市内河通航河流、湖泊及水库库区。

(3)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

4.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4.4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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