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第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祖斌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道411线广元市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路线起于苍溪县国道212线与肖家坝大桥交叉口处,经苍溪县元坝镇、东溪镇、桥溪乡,后经旺苍县张华镇,止于省道303线(旺宁路)。路线全长约94.06公里(其中国道542线共线7.94公里、新建82.02公里、改建4.1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3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概算总投资约82.9亿元。其中,苍溪县境内71.12公里、69.8亿元;旺苍县境内22.94公里、13.1亿元。
二、项目推进情况
经市县共同努力争取,省道411线苍溪至旺苍段公路建设工程已初步纳入全省“十四五”国省干线公路新开工项目清单,并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重点实施项目加快推进。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一级收费公路立项批复。旺苍县已完成其境内全段施工图设计,苍溪县已完成县城至元坝段施工图设计,环评、水保等相关专题报告正在编制。
该项目原被列为2020年全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由于受项目资金缺口巨大影响,未能按要求开工建设。2021年6月,市委书记邹自景和市长董里等市领导赴省交通运输厅对接工作,明确要求本年内开工建设该项目。目前,市委、市政府正在抓紧研究项目实施方案。我局已组建项目推进专班,由分管副局长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加强与苍溪县、旺苍县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尽快研究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二是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拓宽项目资金筹集渠道,通过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广泛筹措项目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