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工作安排,我局编制了《广元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进入“十四五”后,交通运输部改变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方式,将原“五年一检”的部检工作改变为“一年一评”的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以及绩效考核工作。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对养护工程计划申报、实施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和理念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养护管理工作。为有效解决该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编制了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个章节,第一章总则阐述了编制该《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职能职责明确了各级交通公路部门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第三章养护工程分类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性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第四章前期工作要求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计划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五章计划编制依托“四川公路水运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对符合申报计划项目进行入库申报,并对优先安排项目进行划分;第六章工程设计明确养护工程设计原则、标准和设计审批、变更等相关要求;第七章工程施工明确各级交通公路部门施工过程中的职能职责,并对安全、环保和信息报送、发布提出相关要求;第八章工程验收对养护工程验收分类、依据和应当具备条件进行明确规定;第九章监督检查明确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质量和安全的监督职责;第十章附则规定了该《办法》解释单位及实施日期。
三、征求意见情况
先后征求局直属相关单位及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意见,反馈意见建议均已全部采纳,以便修订的内容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利于实际操作。